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一志愿复试录取实施细则
按照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3〕2号)《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2024〕1号)文件要求,规范开展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全力提升人才选拔质量,确保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平稳有序,结合学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建立健全“三随机”工作机制,稳妥做好2024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
(二)严格规范组织复试工作,采用研究生学院和校纪检监察部门共同巡查监督方式,对复试录取全过程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检查,确保复试公平公正。
(三)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充分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结合学科专业特点和办学特色,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考核科学有效、公平公正。
(四)严格规范开展调剂工作,准确执行调剂政策,坚持以质量为核心,严格规范调剂录取程序。
(五)加强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制定《研究生研究生招生复试应急措施预案》并组织模拟演练。
二、组织领导
经济学院成立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领导小组、复试专家小组,负责组织开展2024年硕士研究生的复试录取工作;负责组织制定我院复试录取工作方案、调剂工作办法、网络安全等工作;监督复试各环节工作,确保所有参与复试工作的教师秉承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工作规范落实各项工作;落实复试录取工作中的应急处理、网络安全、所需的人员、场地、设备及经费保障等。
三、复试工作程序
(一)复试工作时间及形式
1.一志愿复试时间:3月26日-29日,以具体通知时间为准。
2.复试形式:一志愿复试原则上采取现场复试形式。
(二)复试分数线划定
根据教育部有关要求,一志愿上线生源充足的,要进行差额复试。同一学院各招生专业须在国家线的基础上,结合招生计划和生源情况划定复试分数线,差额比例不低于120%,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按实际合格生源数组织复试。
1.符合教育部规定加分政策的考生,由考生向报考研究生招生学院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报研究生学院审定。
2.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的复试分数线经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2024年国家计划确定后,由考生向招生学院(学科)提交相关佐证材料,学院(学科)报研究生学院审定、备案。
(三)复试资格审查
复试前考生须提交复试资格审查材料完成资格审查工作,资格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复试。审查条件以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为准,所有参加复试的考生,除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本人签字的《诚信复试承诺书》外,按考生类别须分别准备:
1.往届毕业生。提交毕业证、学位证、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国(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需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2.应届本科毕业生。提交学生证、学信网《教育部学籍在线认证报告》;
3.应届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自考生须提交提供《课程合格证明》、网络教育考生须提交网络高校开具的在籍证明。自考生和网络教育考生还需提供本人签名的承诺书,内容如下:姓名**,考生编号**,身份证号**,为自考(或网络教育)本科生,报考哈尔滨商业大学2024年**学院**专业硕士研究生,本人承诺于2024年9月1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4.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的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
5.符合“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政策性加分考生。除按上述往届或应届毕业生提交材料外,还需提交相关佐证材料;
四、复试内容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考核、外语能力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三个部分。复试成绩满分100分,其中:专业能力考核80分,外语能力考核10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10分。通过考生大学学习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专家推荐信等补充材料,加强对考生既往学业、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等情况的全面考查。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
(一)专业能力考核内容(15-20分钟)
1.专业面试:随机抽取三道以上复试题目进行回答。主要考查考生大学阶段专业课学习情况、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等。(60分)
2.考生利用所学理论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专业)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本专业领域研究工作潜在的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10分)
3.其他专业技能或资格、科研情况等。(10分)
(二)外语能力考核(3-5分钟)
主要考核考生基本听说能力,包括语言准确性和规范性、话语的长短和连贯性、语言的灵活性和适合性等。(10分)
(三)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3-5分钟)
言行举止、表达和礼仪等人文素养;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遵纪守法)、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等情况;社会实践(学生工作、社团活动、志愿服务等)或实际工作等方面的表现情况。(10分)
(四)同等学力考生加试
同等学力考生按照招生简章公布的科目加试两科专业知识笔试考核,每科成绩满分为100分,60分为合格,两科成绩单独记分,不计入复试成绩。
(五)复试成绩
以初试成绩权重为70%,复试成绩权重为30%的比例计算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排名确定拟录取名单,拟录取考生人数不得超过学校规定的分专业招生计划。
考生综合成绩计算公式如下
1.初试总分为5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2.初试总分为300分的专业:
总成绩=(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六)不予录取的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考生不予录取:
1.复试期间发现考生不符合报考规定条件、考试违纪、替考及政治思想道德状况不符合录取要求的,不予拟录取。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拟录取:
(1)复试总成绩低于60分;
(2)同等学力考生的加试科目中的任何一门考试成绩低于60分;
(3)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完成复试考核内容或复试内容中任一部分成绩低于及格线(专业能力考核及格线为48分,外语能力考核及格线为6分,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及格线为6分);
(4)面试采取“全票否决制”,即所有复试专家组成员均认为该考生不具备录取条件,可取消其拟录取资格。
3.考生拟录取后没有按规定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五、其他注意事项
(一)动态调整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为保障我校2024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顺利完成,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可根据各学科(专业)的实际录取情况,动态调整学校的分学科(专业)招生计划。
(二)加强复试工作纪律
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三)体检要求
考生的体检在拟录取后由学校另行安排。
(四)工作纪律。
严肃工作纪律,学校认为有必要时,可对考生再次复试。复试工作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参加复试及录取工作的人员都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对复试专家小组名单及管理员、复试命题小组名单等相关内容应严格保密。复试及录取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凡有直系亲属参加复试的人员,不得参加与复试及录取有关的工作。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视情节轻重予以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五)所有参与复试的考生应自觉遵守考试纪律,诚信应考。对在复试过程中有违规违纪行为的考生,一经查实,即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等规定严肃处理,取消录取资格,记入《考生考试诚信档案》。本年度录取考生在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将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情节严重的,移交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六、复试及招生的咨询和申诉
经济学院咨询电话:0451-84892245,18800435947 钱老师
经济学院咨询邮箱:hsdjingjitiaoji@163.com
研究生学院咨询 电话:0451-84892021,
邮箱:hsdyanzhao@163.com;
研究生学院监督、举报邮箱:hsdyzbzs@163.com;
学校督查组监督、举报电话:0451-84865256,
邮箱:hashangdajiwei@126.com。
本办法由经济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关于做好2024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哈尔滨商业大学经济学院
2024年3月22日